各学院: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精神和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要求,现将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1、凡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生活费用的,均可申请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2、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A档)、困难(B档)、一般困难(C档)。
3、学生申请,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均在数字化校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系统中完成。
4、学生在数字化校园中申请的同时,须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辅导员和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和平时表现,对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和建档。二级学院要妥善保管建档材料并实行动态管理。
5、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年级)认定、建档与调档工作9月30日之前完成(系统认定和纸质档案整理)。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是学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感恩教育,同时深入学生中,多方了解学生的经济状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与调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真实准确。
7、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李国琴 (学工处) 联系电话:83996462
系统咨询 崔莹(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996183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