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生医保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学生医保工作,现结合有关规定,将2014-2015学年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和结算年度
参保范围:我校全日制大学生。
结算年度: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三年共需缴纳120元,由财务处统一代收,按学年缴纳给医保中心。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学生医保工作,保证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学工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最终纸质稿负责。
2、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医保的宣传、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出险学生的理赔等相关工作。
3、学院按《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列表》(班级)、《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汇总表》的格式采集信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户)经学院审核后,将低保证复印件交到学工处备查,并在电子表格备注中注明。
4、学院9月20日之前完成新生参保信息采集、老生参保信息核对和资料的收缴,并将《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列表》(班级)、《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汇总表》纸质(一份,盖章)和电子表格统一交(发)至学工处(2602011077@qq.com)。
附件1:《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名单列表》(班级)
附件2:《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汇总表》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