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现决定开展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时间
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组织单位
牵头单位:学工处
实施单位:各二级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学生会、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三、普查范围
在校大学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培训(10月30日-11月08日)
完成在校大学生的资料信息录入,召开普查工作会议,组织普查工作培训,全面做好宣传、准备和培训。
(二)普查测试、问题反馈(11月09日-11月15日)
普查结合“苏心”APP和北京“朗心”两种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对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网上普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辅导员指导完成。
1.11月09日-11月15日:学生在心理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委员的指导下,根据心理健康普查文件要求完成手机网上问卷测试。
2020级大一新生以班级为单位,采用“苏心”APP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在晚自习期间集中进行测试;
2018级和2019级学生在各学院组织下采用北京“朗心”心理健康管理系统完成心理测试;
2.11月16日-11月22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心理普查状况的统计、汇总和分析,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
3.11月23日-12月31日: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筛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反馈,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针对共性问题,以心理健康教育的多种形式加以解决。
五、实施要求
(一)心理普查是为了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健康成长,不作为学生奖助学金等发展评价的依据。各二级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本次普查,大一新生采取集中测试,大二、大三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里使用手机上网完成。
(三)心理普查是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基础,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完成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