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引导大学生树立文明意识,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校园文明,人人有责;文明校园,人人受益”为主题的基础文明教育月系列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校学生行为准则》为基本准绳,以我校《学生手册》、《新生入学教育》为依据,积极引导学生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培养学生良好的基本道德素质,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学生基础文明建设月”系列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梁惠
副组长:胡永、戚豹、程甫、周厚思、王正扬
组员:李珂、虞莉、盛芳、李彦江、杨海波、冯郁馨、宗义江、王凤清、白金一、余涛、李国琴、崔廷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三、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全面发展规划考核
以校内评先评优为契机,组织2020级新生进行学习,同时对其他年级学生开展大学生全面发展规划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在考核过程中,加强大学生全面发展规划考核工作的宣传教育,切实发挥其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抓手作用。(学工处、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学生手册》、《新生入学教育》学习及测试
为了让2020级新生高效地学习校规校纪,加强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生管理规定的理解和认识,学工处将统一调度,由各二级学院选择多种形式安排2020级新生学习《学生手册》并组织测试。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为积极参与和谐校园的创建奠定基础。(学工处)
(三)基础文明督查
1.为保障校内交通安全,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由保卫处、学工处牵头,成立由二级学院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的检查组。对违反学校规定在校内驾乘禁行车辆的学生给予相应处分,同时集中清理校内禁行车辆。(保卫处、学工处)
2.为进一步保护学生免受烟草烟雾危害,净化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行为。大力开展禁烟、控烟活动及校园不文明行为督查。各二级学院自行成立巡查小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校内抽烟学生,将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修订)》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学工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3.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的通知》(苏建院教〔2015〕12号)文件精神,学工处将联合教务处成立督查小组,对学生上课迟到、旷课、早退、带早饭、吃零食、使用手机等课堂不文明行为进行检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营造积极向上的课堂学习氛围。(教务处、学工处)
(四)安全知识竞赛选拔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对2020级新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主要采取分发资料自学、学院组织强化、网上测试考核等方式。由学工处、保卫处牵头,认真组织,层层落实,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学生将选拔代表我校参加江苏省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决赛。(保卫处、学工处)
(五)主题班会、手抄报
主题班会是辅导员运用班集体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开展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学生自我教育的有效方式。为能更好地加强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强化学生良好道德、行为习惯,共建文明的校风和班风,学工处联合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要求围绕相关主题,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制作手抄报等系列活动,在注重学生的学习、实践体验和内心感悟的基础上,强化师生互动。(学工处、团委)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基础文明养成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基础,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在活动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基础文明的表率。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校将通过网络、广播台、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发动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宣传讲文明、讲卫生、端品行、重修身的重要性;围绕守法、遵纪、勤学、节俭、礼仪等方面的内容,引导学生进一步提高对大学生文明形象的认识,将基础文明规范内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
(三)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在学校统一规划、部署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及时进行梳理总结,验收成果,在基础文明建设中发现、培养基础文明养成教育先进个人和班级,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榜样作用。各学院之间加强沟通交流,不断提高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实效及水平。
附件:校园基础文明责任区
学生工作处(部)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