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完成,相关资助经费即将发放,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各项奖、助学金使用纪律,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助学金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要求,各学院要做好预防教育工作,坚决不允许任何个人违规使用各类奖、助学金,若发现有此类问题,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各学院和班级在奖助学金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禁止进行二次分配或者以提留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各种名义扣发、侵占、挪用、扣减学生的奖助学金;禁止安排学生平分奖助学金;禁止工作人员变相收取受奖助学生好处;禁止受奖助学生进行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等活动;禁止组织或纵容学生将奖助学金用作班级聚餐等违纪现象的发生。
2.各学院辅导员或班主任于12月30日前组织获得奖助学金学生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审核签字表》(见附件)并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学生奖助学金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坚决杜绝用学生奖、助、补学金用作班级聚餐等违纪现象的发生。并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审核签字表》于12月30日前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
3.各学院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违反奖、助学金发放和使用纪律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向大学生资助中心反映。
4.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奖、助学金获得者进行电话问谈或当面约谈,安排专人到学院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奖、助学金的发放和管理情况,对学生反映的问题与投诉进行及时核查。
5.凡工作中存在各类违规操作的、或学生投诉经核查违纪现象属实的,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对其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行通报,并报请学校追究相关学院和人员责任。对于违规使用奖助学金的奖、助学金获得者一律责成学院交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并取消相关学生今后的评奖评优资格。
6.各学院应以本次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工作为契机,通过开展有关感恩、诚信、励志等方面的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受助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强化学生诚信、感恩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促进优良学风建设。
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地址:大学生发展中心三楼学工处
大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16-83996462
大学生资助中心电子邮箱:jsjyzzzx@163.com
附件: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审核签字表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