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厚生笃行”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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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厚生笃行”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党和国家关于大学生资助工作的政策要求,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推进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型,根据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规〔20221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校设立“厚生笃行”发展型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资助计划)。资助计划专项经费每年20万,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与成长。学生工作处、大学生资助中心是项目具体管理单位。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项目之外的支出。

第三条  资助计划的资助对象应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认定并纳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四条  资助计划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扶困”与“扶智”、“扶志”紧密结合,坚持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着力培育和提升受助学生的理想信念、良好品质、素质技能、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实施办法坚持遵循教育规律、贫困学生成长规律、专科生阶段性发展特点规律,坚持以公平、公正、接受监督为原则,以项目化为运作方式。

第五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统筹资助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的开展。大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资助计划的项目设置、公开发布、申请受理、日常管理及跟踪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  资助项目以提升综合素质为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学业发展提升、社会实践锻炼、创新创业扶持、综合素质及技能培养、国际视野拓展、励志典型引领等板块。

第七条  项目申报、中期考核和项目结题的工作要求:

(一)项目由学生个人(团队)自主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评审、确定立项、划拨经费。

(二)受资助学生个人(团队)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和相关要求实施,并自觉接受大学生资助中心的监督、检查。

(三)项目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对不按计划实施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学生个人(团队),应根据情况给予项目指导或项目中止。

(四)项目结题时,受资助项目负责人需向大学生资助中心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材料,由学校组织评审结题。

(五)项目实行公示制度,立项、中期考核、结项均应在一定范围公示,自觉接受监督。

第八条  学校对通过相关项目评审、考核、结题且完成质量较高的学生个人(团队),给予适当奖励,并优先列入下期资助计划。各单位组织各类学生评优评先时,应将相关个人(团队)成果作为参考依据。对于项目考核中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时间结题的个人(团队),不得进行下一年项目申报。

第九条  本办法即日起实施,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厚生笃行”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列表

 

 

学生工作处(部)

20231229


附件:          

“厚生笃行”发展型资助计划项目列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项目

时间

组织方式

学业与综合素质提升

基础学科能力提升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学科基础薄弱,可以但不局限于高等数学、英语等普遍低于其他同学的现状,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

上半年

1. 以项目制为基础,采取“自主申报、终期考核、后期分享”的模式,开设高等数学、英语等基础学科能力提升项目。

 

技能素质提升

针对电脑基本办公软件、职场能力等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提升核心就业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掌握一技之长。

下半年

以项目制为基础,与相关学院或部门合作,针对大一大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计算机能力提升项目。针对大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就业简历制作指导。

人文沙龙

定期举办小型的沙龙如读书分享会等,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通过分享、交流、指导,让他们在活动中提升综合素质,并提供他们互相交流、成长的平台。

上半年

以项目制为基础,和相关学院合作,推出系列主题培训,采取“自主申报、终期考核、后期分享”的模式,即提供专题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进行项目成员分享交流,共同成长。

社会实践

锻炼

国内社会实践

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队或参与暑期或寒假社会实践,为他们提供社会实践经费,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开拓学生视野,增强社会责任感。

寒假、暑假

实践团队由个人或团队申请。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团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低于60%。由大学生资助中心审批。

国(境)外

社会实践

选拔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建国(境)外社会实践团队,赴周边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或港澳台等地区进行调研、实践,加强对他国(境)经济、文化、教育、历史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在实践中充分锻炼他们的各项能力,培养一批典型,形成榜样示范效应。

暑假

由学校统筹管理,由学校与相关管理机构共同合作,优先考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际视野拓展

助梦启航

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拓宽学术视野,与境外合作大学开展留学交换生培养,追踪国际学术前沿,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性人才。

不固定时间

学生申请学校设立的出国(境)交流交换项目或自己联系的海外学习实践项目,学校给予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支持。

同等条件下,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励志典型

引领

自强之星评选

挖掘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中直面困难、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学生榜样,传递“自强、进取、感恩”的正能量。

两年

一次

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选,通过网络投票、线下投票、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评选出10名“自强之星”,并召开表彰暨风采展示会,广泛进行宣传。

资助宣传大使

选拔一批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国奖、国励获奖学生,进行资助政策的宣传及榜样事迹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向上,激发成才信念。

每学期

各学院推荐、学校颁发聘任证书聘任一批资助宣传大使,可采取组队的方式,在校内及校外进行资助政策及成才典型的宣传,学校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主题征文比赛

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比赛,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

每年

5

面向受资助学生,举办征文评比,设立相应奖项。

笃行讲坛

遴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或励志典型人物进行专题报告,给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其励志成才的信念。

每年11-12

与校团委、文化素质中心合作,学术艺术节期间举办励志讲坛,让先进人物典型讲述自己的奋斗故事,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身边的朋辈榜样。

演讲比赛

举办励志成才演讲比赛,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讲述自己励志成才的感人故事。

每年12

 

联合校团举办演讲比赛等,邀请专业评委进行点评,并设立相应奖项。

创新创业扶持

创翼学堂计划

与创新创业学院合作,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予以资助,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扶持。

不固定时间

参照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相关管理办法。  

以项目制为基础,采取“自主申报、中期考核、分期资助”的模式实施。

1.项目范围包括参与国家级竞赛、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有助于学生成才发展的内容。

2.学生自主设计、完成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学校中期检查,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

3.每个项目须1名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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