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2-03 文章作者: 发布人: 访问次数: 654

 

关于2009-201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
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做好我院09-10年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更多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院学字[2005]31号)文件的规定,现将本年度助学贷款准备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1、贷款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建立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
    2、需准备材料及装订顺序为:
①学生身份证复印件;②学生证复印件;③贷款学生成绩表(须盖系公章);④贷款申请书;⑤乡(镇)或县(区)级政府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⑥贷款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2人);⑦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⑧个人借款合同;⑨贷款借据。
    以上材料纸张规格均为A4标准上交。见证人为专兼职辅导员。
    3、所需“④贷款申请书”随附件下载,“⑦贷款审批表”由各系(院)按贷款人数到学工处领取。贷款审批表一式三份,一份报送银行(原件)、一份学工处备案(复印件)、一份系(院)留存(复印件)。
    4、贷款审批表贷款金额一栏统一填写6000元。要求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笔书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5、贷款材料要按年级分别整理汇总,比例适当向09级倾斜。
    6、各系(院)将贷款材料按顺序整理后于12月30日之前统一报送学工处。并将贷款学生名单按规定格式(见附件1)以电子表格形式(Excel)发送至:yanghaibo@xzcat.edu.cn。各系(院)贷款参考人数见附件2。
     要求: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是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院)负责人、辅导员要公平合理、认真审核,确保贷款材料的真实合法,保证贷款工作顺利进行。
学工处
2009年12月3日
 
附件1
2009-2010年度××系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汇总表(Excel格式)
序号
姓名
学号
身份证号
教育程度
家庭电话
邮编
家庭详细地址
系(院)
专业
班级
学制
毕业时间
贷款金额
(月)
贴息截止日
首次还款日
利率
 
 
 
 
大专
 
 
 
 
 
 
3
 
 
 
 
 
 
 
 
 
 
 
 
 
 
 
 
 
 
 
 
 
 
 
 
说明:
1、学号、身份证号等数字格式请设置为“文本”格式,否则开头“0”不显示;
2、毕业时间用标准格式,例如2010年毕业的学生毕业时间一栏应填写“2010-6”;
3、贴息截止日为毕业当年的9月20日,例如2010年毕业学生的贴息截止日应填写“2010-9-20”;4、首次还款日为贴息截止日加两年,例如2010年毕业学生的首次还款日应填写“2012-9-20”;
5、此表学生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否则无法贷款。
附件2:
2009-2010年度各系(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参考
 系(院)
 
人数
土木学院
经管系
机电系
建管系
建艺系
电信系
建环系
人文系
外语系
矿建系
总计
额度
人数
60
35
53
42
45
38
50
10
7
10
350
说明:各系(院)分配名额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小幅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