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的文明、安全、稳定,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学校将开展校园文明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巡查人员及时间安排
巡查人员由学工处、团委、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人员以及学生干部(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巡查范围
教学区、公寓区、校园内公共场所和巡查小组认为有必要巡查的其他场所。
三、巡查内容
学生文明行为、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安全稳定、晚自习等有关学生方面的情况。
巡查重点包括:学生在校园内公共场所的文明举止,抽烟、酗酒等行为;晚自习秩序;有碍学生安全的情况等。
四、几点要求
1、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文明巡查工作作为创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2、各巡查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集合地点设在公寓会议室。每小组分为三队,分别在东校区、西校区和公寓区进行巡查,各队由1名教师和3-4名学生组成。每天巡查时间为早上6:10至晚上22:30,重点为12:00至14:00、16:00至22:30,其余时间随机巡查。
3、除周五、周六外,每晚7:30至9:00时间段,对在校园内闲逛的学生进行现场批评教育,责成其回教室上自习,并做好巡查记录,第二天通知学生所在学院。
4、巡查过程中发现学生一般违纪现象,要对违纪学生进行现场批评教育或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处理。对于学生严重违纪现象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按相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或院领导汇报,并做好巡查记录。
5、各巡查小组每天早上到公寓会议值班室领取巡查记录本、手电和巡查员牌,晚上巡查全部结束后,将巡查记录本、手电和巡查员牌送回公寓会议值班室。
学工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