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寻找身边的榜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1-08 文章作者: 发布人: 访问次数: 291

 

 苏建院学〔2011〕41号
各学院、相关单位:
    榜样是一种向上的力量,是一面镜子,是一面旗帜。为了塑造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敢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同学发现身边的榜样、学习身边的榜样。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寻找身边的榜样”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为契机,激发广大学生热情参与,发掘当代大学生崇尚科学、刻苦专研、勇于创新、自强不息、知恩图报的优秀事迹,用身边的榜样感动大学生、教育大学生、激励大学生。
    二、活动主题
    寻找榜样 学习榜样 争做榜样
    三、活动组织
    主办:学工处 宣传部 团委
    承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参评条件
    1、我校学生。
    2、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4、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5、在品德修养、专业学习、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见义勇为、自立自强、扶贫帮困等方面表现突出,得到同学认可,产生较大影响。
    6、在全国、省、市各级比赛中获奖,对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一批大学生榜样,授予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身边的榜样”荣誉称号,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同时,设  置优秀组织奖,表彰本次活动表现突出的学院和单位。
    六、活动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11月1日-11月12日)
    学校和二级学院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各种途径和载体提高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各二级学院要积极挖掘本单位的先进事迹,同时注重激发学生参与、参评的热情,为评选活动打下良好基础。
    2、评选阶段(11月13日-11月20日)
    (1)初评(11月13日-11月17日)。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老师和学生组成初评小组,对所在学院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评定,并推  荐5-10名候选人及优秀事迹材料上报学工处。
    (2)总评(11月18日-11月20日)。学工处、宣传部、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定,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表彰、展示阶段(11月20日-11月30日)
    (1)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候选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身边的榜样”荣誉称号。
    (2)举办“大学生身边的榜样” 颁奖典礼暨报告会,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3)学校将通过校报、广播台、网络等载体对榜样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提升榜样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4)学院通过团课、班会课等途径,在全校学生中掀起寻榜样、学榜样、做榜样的热潮。
    (5)编印《 “大学生身边的榜样”风采录》。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学院在组织过程中要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努力扩大评选的范围,使评选活动具有代表性、广泛性;使广大学生能够发现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
    2、规范程序,严格审核。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确保推荐对象及其事迹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做到优中选优。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开展评选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保证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营造浓厚氛围。

    4、学院推荐“大学生身边的榜样”候选人优秀事迹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2011年11月1日

 

附件:学院推荐“大学生身边的榜样”候选人优秀事迹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事迹材料结构及文稿要求
    1、个人简介:150字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入学年月、学院、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所获奖项按级别由大到小排列。
    2、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
    要求:题目概况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的学院领导或老师对候选人的德智体进行精辟评述(要写明身份和姓名)。
    4、优秀事迹材料的题材不限,但必须真实客观、生动感人。
    二、候选人五寸彩色生活照一张,以及候选人学习、生活、工作相关图片、文字资料若干。
    三、优秀事迹材料申报要求:各学院对学生申报的材料要严格审核,请专业人员在文笔方面给予指导和把关。
    四、报送材料可参考《青春放歌——2009年江苏省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
    五、所报送的材料全部电子稿,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gqli@xzca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