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2年专转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3-15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访问次数: 747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成〔2012〕2号)等文件要求,我校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2年“专转本”工作与以往有较大改变,体现在:1、首次实行专科二、三年级分开计划、分开考试、分开划线、分开录取,同时强化招生专业对专科所学专业的要求;2、首次实行报名、填报志愿、考务和评卷的网络化管理。

一、报名条件

1、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录取的,我校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及具有我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申请报名。

2、二年级学生: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三年级学生:能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

1、二、三年级考生须分别按照分年级按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2、我省专转本选拔实行平行志愿和征求志愿设置。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征求志愿为一所院校和一个专业。

3、接收院校为了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提出了相应要求,考生所填报的本科专业须符合本科专业对考生所学的专科专业的要求,如接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主要专业的有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有关课程成绩。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专科专业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为准。

4、我省退役士兵凭身份证、本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在本人毕业学校报名。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院校(专业)。

5、报名时间:3月19日至23日,逾期不予补报。

7、请各学院确定一名老师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三、考试

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

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分值均为150分,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考试科目为三门,即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400分。

3、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卷。

4、从2012年起,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二、三年级各科目分开命题。

5、考试时间

二、三年级考试时间一致,均为4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900-1100

英语或日语

1300-1500

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

1600-1730

计算机基础

 

 

 

 

 

附件1: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分校计划表.xls

附件2: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专业计划表(按报考类别排列).xls

附件3: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专业计划表(按接收院校排列).xls

附件4:专转本前期信息录入要求.xls 

 

学工处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