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的评选办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级“三好学生”标准: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在校期间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准:
(1)除了应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标准(1)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校院学生会主要干部(现任),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2)在校期间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或在校期间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优秀团干部且连续两次以上获校奖学金。
3、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先进班集体。
4、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将推荐材料(包括申请材料、侯选情况一览表)务必于4月12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工处(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并将侯选情况一览表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finish79@xzcat.edu.cn。4月12日下午召开副书记例会进行讨论。
评选确定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学工处向全院师生公示。
5、候选名额分配情况:
学院
奖项 | 建工学院 | 经管学院 | 机电学院 | 建管学院 | 市政学院 | 装饰学院 | 设备学院 | 建设学院 | 信电学院 | 矿业学院 | 人文学院 |
| 总计 |
省三好、优干 | 2 | 2 | 2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 17选12 |
省先进班集体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 11选5 |
附: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doc
学工处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