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8-28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访问次数: 145

各学院: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精神和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要求,现将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1、凡我院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生活费用的,均可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

    2、经济困难学生分为三个等级:特别困难(A档)、困难(B档)、一般困难(C档)。

    3、学生申请,辅导员、二级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均在数字化校园困难生管理系统中完成。

    4、学生在数字化校园中申请的同时,须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辅导员和二级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和平时表现,对学生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和建档。二级学院要妥善保管建档材料并实行动态管理。

    5、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年级)认定与建档工作9月30日之前完成(系统认定和纸质档案整理)。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是学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感恩教育,同时深入学生中,多方了解学生的经济状况,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建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真实准确。

    7、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李国琴 (学工处) 联系电话:83996462

    系统咨询 吴兆立(现代教育中心)联系电话:83996183

    附件1:困难生管理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3: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

学工处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