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毕业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助学贷款管理工作,促进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毕业生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离校前贷款确认工作
所谓“毕业确认”,指国家助学贷款获贷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经办银行(或其代理机构)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毕业确认是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降低贷款违约率、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手段。请各学院着眼于助学贷款业务的长远发展,指定专门人员,按要求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二、开展诚信教育工作
学院根据学生返校情况,召开助学贷款毕业生专题会议,做好个人征信系统相关知识宣传和诚信感恩教育,组织贷款学生认真学习《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个人征信系统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后果》,使每一位获贷毕业生了解助学贷款贷后政策、付息及还款办法,知晓违约将给本人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不良后果。
三、毕业确认对象
我校办理过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2015年毕业生。
四、毕业确认操作方法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认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手续主要在国家开放银行系统中进行,有关流程如下:
(1)学生登陆核对贷款相关信息
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地址:https://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用身份证号登陆)。打开在左侧导航栏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菜单,认真核对文本区显示的信息。
2)学生点击在文本区下方“申请”按钮,打开申请页面,务必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即时通讯(QQ号码)等信息补录进系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同时核改。(所有信息用全称,每一项填写完整)
3)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处理。
4)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
5)以上工作5月10日之前完成。
(2)高校审核毕业确认信息
1)大学生资助中心在开行业务系统的主页面“待处理工作”模块中查看并审核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信息。
2)进入“毕业确认”菜单,查看申请审核过的学生明细列表,通知未完成确认手续的学生尽快申请办理。
3)在毕业确认页面下方,选择“批量导出毕业确认表” 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确认表》一式三份,并发给学生(5月15日),学生确认签字,自己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存档那一份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大学生资助中心,学院留复印件存档(5月30日之前完成)。
2、校园地助学贷款确认手续
5月10日之前,二级学院统一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和《温馨提示: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一式三份,并发放《中国工商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须知》、《中国工商银行高校助学贷款还款计划》。贷款确认书学生签字后学生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存档那一份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大学生资助中心,学院留复印件存档。(5月30日之前完成)
五、特殊情况助学贷款确认
毕业生助学贷款确认工作原则上一学年统一开展一次,除此之外,贷款学生在大二专转本或其他学生在退学、休学办理离校手续时也要签订贷款确认书,学院要做好相关教育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2、所有相关毕业生应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办理好助学贷款确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确认书存入毕业生档案,使用人单位了解其贷款情况,协助督促还款,形成约束。
4、建立贷款毕业生信息档案及信息平台。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确认表》中各项信息,特别要求留存家庭或亲属固定电话、学生QQ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各学院以此为基础建立贷款毕业生档案,并汇总为《2015年贷款毕业生信息表》电子表,于5月30日前发到大学生资助中心。另外,学院还可以建立贷款学生QQ群、飞信、微信等信息平台,以利于今后贷后管理工作的进行。
5、大学生资助中心将在5月初统一发放《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中国工商银行助学贷款还款须知》。
附件1: 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名单
附件2:2015年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学生名单
附件3: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确认书及温馨提示
附件4: 2015年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采集表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