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结题事项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5-10-24 文章作者: 发布人: 学生工作处 访问次数: 190

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201539日,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发布了《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2014年专项课题立项通知》(苏高辅研﹝20151号),为方便已完成立项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办理结题并申请2015年研究会课题,现将相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须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2篇或CSSCI(含扩展版)检索论文1篇,一般项目结题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指导项目结题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并标注“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及项目号,内容须与立项项目密切相关。(备注:核心期刊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为准,CSSCI(含扩展版)检索以南京大学社会科学评价中心当年度检索数据为准)。

二、结题程序

1.请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结题申请表》(附件1),如实报告课题研究等情况;

2.“课题成果简介”栏必须详细填写课题的成果,已发表的论文须附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和论文复印件;

3.课题负责人在提交“课题结题申请表”时,须将课题结题报告一并上交,结题报告字数应不低于三千字。

三、结题报销

重点项目及一般项目结题时请将实际支出的相关发票邮寄至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报销总额不超过资助额。研究会课题结题可报销发票的种类及要求见附件2。经研究会审核,课题结题后研究会会将相应的资助经费汇款至结题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经费报销汇款账号。

四、结题材料及结题发票报送事项

此次申请结题人员请于1115日前将所有结题材料(结题申请表、期刊封面、封底、目录页和论文复印件、结题报告)纸质稿及结题发票邮寄至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dyyjh@ujs.edu.cn。联系人:王利丹;联系电话:0511-88780051;邮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学生工作处402室(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邮编:212013

 

附件1: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专项课题结题申请表.doc

附件2:研究会课题结题可报销发票的种类及要求.docx

 

 

            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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